山东济宁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条件(山东济宁最好的高中学校)
来源:山东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3-03-19
近日,
《济宁高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暂行办法》出台。
今年,
高新区将首次实行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政策。
招生范围
济宁高新区下辖五个街道办事处,分别为洸河街道办事处、柳行街道办事处、黄屯街道办事处、王因街道办事处、接庄街道办事处,相对应的户籍管理单位为洸河派出所、柳行派出所、黄屯派出所、王因派出所、接庄派出所、三贾派出所。另外,光明小区和警韵之家小区内属洸河街道办事处所辖地段的也在招生范围内。
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
(一)随迁子女入学年龄须年满六周岁(入学当年8月31日前满六周岁)。
(二)随迁子女身体健康并具备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能力。
(三)随迁子女父(母)在高新区实际居住,租房、就业或经商、最近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均需满1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四)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可视同符合要求。
入学积分指标体系
入学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基础指标包含随迁子女父(母)实际居住、就业或经商和缴纳社会保险以及文化程度、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等。
加分指标包含经营纳税、慈善捐赠(用于教育事业)等。
一票否决指标包含提供虚假材料、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等。
具体积分指标及分值详见
《济宁高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分值表》
(图片可点击放大)
积分指标及需提交审验资料
(一)文化程度。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就业或经商。提供合法劳动合同、就业创业证或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所情况。自有居所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证、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居住证情况。提供与实际居住地相符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在市社保局或济宁市其他县、市、区个人专柜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需提供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情况证明及复印件。
(七)纳税情况。提供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慈善捐赠。提供捐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志愿选报学校
入学积分受理结束后,将以街道为学区,对各学区参与入学积分的申请人的分值及排序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申请人最终分值和排序,并作为划定当年各学区公办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资格线的依据。
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完成服务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后,结合各学区公办学校实际核定可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学位数,划定各街道公办学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志愿选报学校。各学区进入积分入学资格线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实际居所位置、积分排序位次和学区内学校空余学位在网上选报就读学校(根据各学区内有空余学位学校数量填报最多不超过3个志愿),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空余学位数和志愿填报情况,对选报就读的随迁子女按积分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填报志愿学校均未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入学,不同意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在录取时,如遇积分相同,采取电脑排位确定。
录取后的注意事项
随迁子女被录取后,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入学子女并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社保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全家户口簿)、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到录取学校现场核对,复核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积分入学资格。
本办法适用于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招生,解释权归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7月16日。